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7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在乳源瑶族自治县源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对其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24.57万元,现将《乳源瑶族自治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联系电话:0751-5360663,附件:乳源瑶族自治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docx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