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财政局2024年12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扶持粮食生产若干措施为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给予每亩每季财政补助750元,各区在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设施大棚等生产设施建设上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对购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每季不超过450元的财政补助,对当年度开展粮食作物机耕、机播、机收、机防、机烘等社会化服务面积累计达到1万亩次的服务主体,对享受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的生产主体和服务主体可以叠加上述财政补助,对建设水稻烘干中心(点)给予财政补助,一是将烘干机、粮食清选机、粮食输送(提升)机、金属储粮筒仓等烘干设施装备列入补贴范围,分别按照建设标准、类型等给予90元/m2或130元/m2的财政补助,按照烘干批处理量分档次给予10万元至44.25万元的财政补助,水稻种植保险保额每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