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现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102家企业(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请企业按规定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四项支出,接受并配合各级资金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审计、监督、检查,自愿接受资金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于2025年1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阳朔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阳朔县新城区山水大道清风路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附件:2024年度阳朔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通过企业公示名单(第四批)阳朔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