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经我厅组织验收,现将辽宁省葫芦岛绥中县海域贝昌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3日—1月9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内容应翔实,没有实名制、没有反馈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电话: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发展处024-23447590邮箱:lnyyfzc@163.com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前楼456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1月3日实施单位实施地点补助资金(万元)建设内容具体情况绥中县贝昌隆养殖有限公司葫芦岛绥中县海域2500建造投放M型人工鱼礁5493个,7.58万空m³,采用网格状矩阵式投放布局,共计55个单位礁,建设海洋牧场多功能信息监测管理平台1个,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