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现将《嘉定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2024年12月9日嘉定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沪府规〔2021〕18号)、《上海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经信规〔2021〕118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嘉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信业)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3、支持企业参加软信行业专业认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照不超过前3个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合同累计金额的20%给予奖励,每个版号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园区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特色类)挂牌的园区,给予运营主体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不超过年度服务额的10%或年度运营费用的20%给予支持,二、附则1、本政策措施所指企业为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的企业,企业单个项目已获得区级其他产业政策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单项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按照《嘉定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