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为稳定我市粮食生产工作,扎实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竞赛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方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我市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意见(2023-2025)的通知》(平政发〔2023〕29号)文件精神,各镇街道农业部门积极组织种粮农户开展水稻绿色高产竞赛活动,经各镇街道申报,我局按照《浙江省水稻产量验收办法》对各申报对象进行了测产,现将经测产常规稻平均亩产700公斤以上、杂交稻平均亩产800公斤以上的前4名高产竞赛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技术提炼,为我市粮食生产做出贡献,附件:2024年平湖市水稻高产竞赛活动名次平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