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宜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宜春经开区经发局: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根据《宜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宜市工信发〔2025〕1号),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单位按属地原则,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工作要求(一)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申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市工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原则上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徐昌富0795-3235907、15770993999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