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业务技能星级评定方案》(修订稿)业经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3月19日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业务技能星级评定方案(修订稿)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通过开展综合服务业务技能星级评定工作,二、评定对象综合服务窗口全体服务人员(含法人区和自然人区综合窗口人员、咨询台和公安便民点工作人员)三、评定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星级评定中综合评分98分(含)以上,星级评定中综合评分95分(含)以上,星级评定中综合评分92分(含)以上,星级评定中综合评分85分(含)以上,五、评定工作组织与实施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综合服务业务技能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考评不合格的视情况延长考评期或退回服务公司另作安排,出现3次按原星级降低一星,出现3次(含)以上按原星级降低一星,出现2次按原星级降低一星,对中心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按原星级降低两星,对中心窗口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待岗培训或退回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