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永泰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专项资金扶持(李梅)项目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184号)、《关于永泰县安狮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樟农〔2024〕3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于2024年12月31日对永泰县安狮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承担的安狮合作社鲜食李基地设施项目、永泰县洑口理宜家庭农场承担的李梅产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1.安狮合作社鲜食李基地设施项目:该单位根据批复文件要求,项目投资78.0609万元,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拟补助25万元,2.李梅产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该单位根据批复文件要求,项目投资89.6941万元,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拟补助29万元,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