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推进“通济才智”工程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第二版)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18号)文件已于2024年9月14日到期,为做好“金禅”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的衔接,经研究,申请2025年子女入学服务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原“金禅”人才,可继续按旧政策享受子女入学服务至2025年3月31日止,申请2025年子女入学服务时已过有效期的原“金禅”人才或未申请过“金禅”人才认定的,如需享受子女入学服务,需待新的“金禅”人才政策实施后,按新政策要求提出申请,另外,符合条件的“通济才智”人才申请子女入学服务,继续按《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禅教〔2024〕13号)文件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757-82719951,特此公告附件1.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推进“通济才智”工程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第二版)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18号).pdf附件2.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禅教〔2024〕13号).zip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