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安局、财政局:现将《关于促进全省营业性演出市场规范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财政厅2024年12月10日关于促进全省营业性演出市场规范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营业性演出市场规范繁荣发展,举办5000人以上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5000人以下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依托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厅际协作机制,实行全省巡演、优秀演出项目内容免审制度,按照《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6.支持举办大型演出活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品牌,8.打造旅游演艺精品项目,遴选推广一批全省旅游演艺精品案例和项目,支持演出活动主办方开展大型营业性演出场外直播服务,优化演出活动志愿服务,支持各地实行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