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律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鄞州区司法局会同鄞州区财政局对《2024年度鄞州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鄞司发〔2024〕17号)进行了梳理和审查,修改调整了《2024年度鄞州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传真:0574-891894912.电子邮箱:nbyzsf@126.com3.联系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3111室4.联系电话:0574-89189480,联系人:陈娜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