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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庄浪县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通知

庄浪县人民政府 | 2024-12-31
各缴费单位:现将庄浪县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庄浪县社保、医保各级经办机构参保的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三、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标准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以2024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准如实承诺制申报,四、社保(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工资申报有关说明(一)参保单位申报的社保缴费工资直接影响参保人员各项社保权益,请各参保单位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职工社保缴费工资,(二)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农统计局令〔1990〕1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和《关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劳社发〔2008〕98号),企业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2024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合计总额除以12即为本次申报的缴费工资,事业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2024年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合计总额除以12即为本次申报的缴费工资,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应与职工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五、医保缴费工资申报有关说明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根据省医保局《关于2025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65号)文件精神,职工个人按本人2024年度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申报2025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六、申报注意事项此次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生效日期为2025年1月至1月25日,本次基数申报为单位承诺制,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庄浪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12月31日关于2025年度庄浪县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通知.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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