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4〕2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的申报受理等工作,现将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异议材料请注明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的异议,我局将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知识产权保护处,附件:2024年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拟资助名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