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医药〔2024〕259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我省医疗器械领域高质量发展,依据《四川省推进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2024年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报主体由牵头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组成“1+1+N”医工联合体共同申报,其中:1家本省重点医疗机构和1家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联合牵头,N家医疗机构、院校、研究单位、配套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共同参与(“N”可吸纳部分省外单位参与),1家单位(包括企业和医疗机构)可以参与多个不同应用试点,牵头企业应为本省注册企业,持有试点涉及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申报应用试点创新医疗器械应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各市(州)经信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申报单位编写试点申报书及试点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各市(州)经信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分别对牵头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的资质和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联系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医药产业处冯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食品处高燕联系电话:028-86266037、86138262电子邮箱:29525958@qq.com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附件:1.四川省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申报书2.××××应用试点实施方案3.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推荐汇总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0日附件列表>>关于组织2024年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申报的通知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