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经费的函》(苏自然资函〔2024〕764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告知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厅增发国债省级配套资金975.24万元,其中: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198.56万元,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工程776.68万元,上述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请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务必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