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要求,现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食品)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3年度,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行〔2022〕1049号)下达食品监管补助资金20.5万元,具体如下: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率中央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100%下达及时性100%决策与管理决策情况项目决策规范性规范资金管理与使用资金合规性合规制度健全与执行制度完善性完善数量指标创建四星市场监管所1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2产出指标完成食品领域快速检测次数600食品(含保健食品)抽样检验批次500覆盖辖区食品种类29大类辖区内包保干部培训481质量指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100%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监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2023年底前落实总局抽检任务要求的时间和频次符合总局要求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100%成本指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成本≤550元/人.天效益指标(30分)经济效益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逐步提高社会效益重大案件查办率0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监管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逐步提高满意度指标(10分)服务对象、公众满意度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象满意度满意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度,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行〔2022〕1049号)下达食品监管补助资金20.5万元,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行〔2022〕1049号)下达食品监管补助资金20.5万元,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单位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支出34.67万元,县市监局严格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行〔2022〕1049号)关于下达第二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行〔2023〕603号)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决策与管理情况(1)预算执行率中央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行〔2022〕1049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行〔2022〕1049号),严格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行〔2022〕1049号)关于下达第二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行〔2023〕603号)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附件:保亭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