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有(1)“福建省福源建莲开发有限公司”“建宁县享村味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2两家企业参加了2024.1.29日-2.2日福州“全闽乐购.跨年迎新”展会,(2)“福建省源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文鑫莲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参加了福州2024.4.30日--5.2日的“汇聚榕城.畅享福品”展销会,(3)“福源建莲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源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参加了上海的2024.9.4日-8日“第七届上海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⑷“福建省耕山队生态有机茶叶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源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明一牧场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了上海2024.9.19日-22日的“第十八届中华老字号博览会”,(5)“福建好柒吖食品有限公司”参加了2024.12.5日—16日的“中国(沙县)小吃旅游文化节”展销会,对于参加市内、市外、省内、省外系列展会的分别单场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的标准补助,其中:“福建省福源建莲开发有限公司”补助9000元、“建宁县享村味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补助4000元、“福建省源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助14000元、“福建文鑫莲业有限责任公司”补助4000元、“福建省耕山队生态有机茶叶开发有限公司”补助5000元、“福建明一牧场有限公司”补助5000元、“福建好柒吖食品有限公司”补助3000元,经2024年12月30日党组会研究,“福建好柒吖食品有限公司”参加了2023.12.7日—16日的“中国(沙县)暨海峡两岸美食节活动”展销会,因2023年度在研究拨付展会补助时,2023年度未对该企业补助,同意按照2024年度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并拨付3000元,请于2024年12月30日至1月6日内联系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股,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