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4〕34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高校毕业生刘雨晴、彭智斌、耿文婷自主创业申请场地经营租金补贴进行了审核,审核合格,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姓名申请补贴的资金金额(元)拨付标准申请年度合计刘雨晴每年不超过3000元2024年3000元彭智斌每年不超过3000元2024年3000元耿文婷每年不超过3000元2024年3000元联系电话:0351-3044619监督电话:0351-3382450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