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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关于申报2024年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10-31
现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及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在云南省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5类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二)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二、补贴标准及期限(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二)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按小微企业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三、申报所需资料(一)企业申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的材料:《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及符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工资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凭证材料,(二)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的材料:《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符合吸纳高校毕业生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工资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凭证材料,四、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1日—12月31日(逾期不受理)申报地址: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新平县河滨路58号)联系电话:0877—7014483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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