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中药材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相关转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17号)、《山西省园艺产业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优产业)中药材及药茶产业发展项目的指导意见》(晋农园艺发〔2023〕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我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申报和筛选,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2、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作为技术支撑或协作的优先支持,3、标准化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100亩,示范带动面积不低于项目支持面积的3倍,4、2022-2023年项目已支持的中药材标准化基地不予支持,二、申报流程1、符合条件的中药材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报送资料包括:推荐表、营业执照、单位简介、单位征信、财务管理规范证明、种植作物品种、土地面积及来源、地理位置、土壤条件、技术力量、示范带动能力等,2、以上材料于2024年1月28日前报送,3、申报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项目实施主体,附件:2024年新绛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推荐表.docx资料报送:新绛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联系人:申状状电话:18295717115新绛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