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苏建科〔2023〕51号),确定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53个,其中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42个(含装配化装修示范工程),各类示范创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示范创建任务,确保示范经验可推广,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创建单位要树立精品意识,完善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适应的施工组织方式,装配化装修示范工程创建单位要落实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同步报审和样板间制度,各类示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促进示范创建水平提高和示范效应推广,示范创建目标完成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示范创建单位申请和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初验结果组织专家评估,将按《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撤销示范资格,附件: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创建名单.docx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