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协作就业补贴项目(一)开发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1.项目实施单位: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281.2万元,5.工作要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对象为乡村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二)发放一次性稳岗就业补贴1.项目实施单位: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127.2万元,4.补助标准:广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1000元/人发放补贴,5.工作要求:1.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对到广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江口籍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监测户)”,对到省内或其他地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江口籍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含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500元,(三)就业帮扶车间(基地)一次性奖励补贴和吸纳就业奖励资金1.项目实施单位: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4万元,3.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基地)一次性奖励补贴和吸纳“三类人员”就业奖励资金补贴数: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基地)一次性奖励补贴1家、吸纳“三类人员”就业奖励资金补贴3家,5、工作要求1.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当年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新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或就业帮扶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每个就业帮扶车间1万元、就业帮扶示范基地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2.吸纳就业奖励资金:对往年经人社部门认定(或复评)的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当年吸纳“三类人员”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四)“一县一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一次性奖补1.项目实施单位: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8万元,3.发放“一县一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一次性奖补补贴数:1家,二、开展乡村工匠培训1.项目实施单位:江口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2.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9.6万元,4.补助标准:200元/每人/天5、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训1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