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规定,现将四川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50号),二、认定范围四川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以下简称“乙级资质”)认定有关事项,其中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分别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分别不少于1人,(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材料齐全、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将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窗口当场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五、监督管理(一)全覆盖核查承诺真实性对通过资质认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通过此次认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届时2022年7月27日印发的《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343号)不再执行,并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四川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办事指南2.四川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承诺书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2月5日责任编辑:周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