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4〕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辖区内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外部配套等方面的协调,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审批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项目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主动牵头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涉及跨区域、跨部门的困难问题,二、切实做好要素保障,省直各要素保障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解决基层诉求,加强土地、资金、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要尽快推动省内各市(州)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化工产业发展,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分领域落实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政策要求,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动态跟踪市(州)、省直行业主管和要素保障部门(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项目投资推进情况、要素保障情况等并进行量化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