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以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大力推动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的林下经济,通过发展壮大林下中草药、森林健康食品、森林康养产业等,加快建立特色林下经济产业体系,对从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培育发展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进林下经济产业标准化建设,(五)加快林下经济融合发展,因地制宜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鼓励支持龙头药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立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森林药膳小镇、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对发展森林人家、建立林下经济产业基地、改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培育生态旅游景观、添置生产机械、购置加工设备、应用先进实用新品种新技术、拓展市场营销等列入奖励或补助范围,力争争取不少于1000万元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经济种植补助和经营林下经济的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为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