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鲁牧计函字〔2024〕31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3〕40号)、《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4〕31号)等有关要求,依照“企业自愿、基层推荐、择优筛选、公开公示”的原则,对现有奶牛存栏100头以上且有改造升级意愿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评选,拟定招远市永平奶牛养殖场和招远市少庆牧场为项目实施单位,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招远市农业农村局,过期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9月16日——2024年9月20日监督电话:0535-8213362招远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