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各有关用工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00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规定,我局对辖区179家劳务派遣单位和36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结果公示如下:一、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开展情况尧都区2023年度需年检的劳务派遣单位共计179家,其中:118家提交了经营情况报告,选用信用记录良好的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合作伙伴,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函〔2024〕20号)文件精神,对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并已进行自主公示且管理服务规范的机构,确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延续有效,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拒绝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存在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对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不做延续,尧都区2023年度需年检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计36家,其中:年度报告正常29家,年度报告异常7家,附件:1.审核通过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2.需整改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3.未提交年报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4.劳务派遣许可证已过期的单位名单5.2023年尧都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正常)6.2023年尧都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异常)临汾市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