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海州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24〕18号)等文件精神,以文体旅消费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文体旅消费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予以60万元奖励,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予以60万元奖励,予以80万元奖励,分别予以5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予以10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予以5万元、10万元奖励,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予以5万元奖励,予以8万元奖励,予以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