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荒漠化防治重点项目、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为市场主体投资荒漠化防治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二)鼓励市场主体以国家政策为指导,(三)市场主体应根据《造林技术规程》《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试行)》《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等相关要求科学编制作业设计文本,(四)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流转、承包土地(耕地除外)造林的市场主体,对签订5年以上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并集中连片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市场经营主体,市场主体造林面积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市场主体投资发展林业产品营造良好环境,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享受法律规定的各类税收政策,指导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荒漠化防治项目,防止破坏生态环境、森林资源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林业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参与内容、方式、程序及投资回报等相关政策,(二)市场主体通过本意见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