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通人社险〔2021〕28号),现就做好我市用人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市所有参加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二、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月执行,进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内含《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在《申报表》和《汇总表》内分别填写职工个人年度工资总额、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等信息,(三)在“网办大厅”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将填写好的《缴费基数核定表》电子版上传,五、申报口径(一)用人单位申报人员名单以“网办大厅”下载的《缴费基数核定表》确定的人员花名册为准,(二)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2021年全年工资收入总额为依据申报其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2021年内进入本单位、工资收入不足一年的职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六、注意事项(一)本次申报的年度基数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到12月,按2021年12月份缴费基数上浮10%确定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