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为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符合困难条件的2022届及以后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三)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范围为: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二、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三、申请材料(一)《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需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期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需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由毕业生家庭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6.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系统申报流程详见《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操作流程》(附件3),(二)我区按要求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于每个季度最后10天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当季度社保补贴确认,并向我区提交当季度《申请表》和社保缴费明细,审核通过的确定为当季度符合发放补贴人员,五、有关要求(一)我区会按时受理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咨询电话:84790970附件:附件1-2.doc1.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2.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操作流程大连市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