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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牛肉分割加工中心项目遴选公告

隆德县人民政府 | 2024-05-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肉牛养殖户:根据《关于隆德县2024年旱作节水农业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等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11月14日)精神,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动员本辖区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参与项目申报,现将有关遴选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申报(一)项目名称:牛肉分割加工中心项目(二)工作任务,在隆德县遴选1家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建立1个牛肉分割加工中心,主要包括胴体贮藏区、分割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储藏区等,配套冷链设施设备,(三)补贴标准,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分割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储藏区等基础建设,二、项目建设原则及扶持标准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先建后补、联农带农的原则,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三、实施主体申报条件(一)申报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4.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劳务、土地租赁等纠纷;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服务区域内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6.所有建设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项目补贴(每企每类别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套取),(二)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公职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四、申报方式提供企业资信证明,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县内项目申报主体按新型经营主体实际情况填写履职尽责调查表,采取以下方式申报,(一)条件审查,申报企业自行申请环保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监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审查,不存在土地属性、环保污染等问题,且有食品相关准入资质,(二)申报方式,申报企业已通过项目建设前期各单位审核并不存在问题,在5月23日前,经辖区内村委会、乡政府同意后将申报表(签字、盖章),项目实施文件套乡政府正式文头报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卢琨15109540441隆德县农业农村局0954-6011381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街20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附件:1、隆德县2024年项目履职尽责调查表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3、隆德县2024年项目申报表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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