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郴州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相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科工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9〕44号),《关于支持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7号)和《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省级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郴科发〔2024〕10号)《郴州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郴科发〔2024〕11号)精神,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市在解决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难题上的技术创新动态,为进一步补充完善郴州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库,现就2025年度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支持方向入库项目主要分为“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攻关、区域创新能力提升、重大创新平台建设3个类别(详见附件),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情况,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创新人才计划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联合基金、优青、青年项目不纳入计算范围),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企业牵头申报的或事业单位牵头申报但有企业参与的,项目研发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1,5.申报单位原则上必须将创建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作为必要的考核指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研发中心等),项目单位要精心设计项目绩效目标,要兼顾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既要考虑尽快突破制约产业、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更要布局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研究方向,二、申报与审核推荐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机构可登录“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chain.czskycx.cn)提出申请,按照该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后由各推荐单位统一审核推荐后,由市科技局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机构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四、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郴州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0735-2830326郴州市科技局区域合作科:0735-2880237市科技局办公室(信息系统操作问题咨询):0735-2888334附件: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支持方向郴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12日附件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支持方向围绕国务院批复,坚持“135”总体布局,深化“四水联动”,“八水共治”,聚焦“水立方”郴州示范区模式建设、郴州“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以科技赋能,助推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聚焦资源环境等民生领域公益性技术攻关和重点基础前沿领域研究任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及源头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生态产业发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等领域,立足郴州实际,加大关键领域核心问题技术研发,切实解决行业领域突出瓶颈问题,支持通过与高等院校联合共建中试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等成果转化平台,通过实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打造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项目熟化—企业孵化的创新链条,三、实施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郴江实验室体系建设,以郴江实验室为牵头单位,引导产业园区、创新平台、研发团队、科技型企业等各类主体,搭建科研协同攻关、科企合作开发、上中下游衔接,汇聚各方要素资源的科技创新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