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支撑产业发展,搭建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产线的桥梁,现长期面向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事业单位、科技型企业征集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合作事项(一)建设一批标准实验场所,根据郴州市122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求,依托高校院所、事业单位、龙头企业,或有转化意愿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团队,在每个优势产业链布局一个研究院,整合和新建一批有形的标准化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二)建设一批产业孵化项目,支持科研团队在郴州成立成果转化公司和产业创新研究院;支持郴籍科学家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转化意愿强烈、符合郴州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化项目回郴创业;支持在郴企业引进、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二、合作条件(一)基本条件:1.科技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新主体,并在郴州市注册,2.郴江实验室以资金或设备投入的形式,开展合作支持,合作单位在资金使用中,郴江实验室投入资金,原则上按科技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开支,3.郴江实验室按支持比例享有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署名权和收益权、投资转化收益权,郴江实验室享有的科技成果份额,可以约定收益赋权转让,(二)择优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技团队和科技型企业(平台):1.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2.大院大所、科技龙头企业所举办行业赛事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3.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包括海外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优秀本科毕业生;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科技人才,包括但不限于“两院”院士、行业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优秀大中型企业高管等人员;5.具有职务科技成果(原始取得的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科研人员;6.已经在郴州市注册并具有5项以上原始取得的授权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平台;7.鼓励郴州籍科学家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转化意愿强烈、符合郴州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化项目回郴创业,8.择优与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和团队共建平台:一是在研究领域和方向上,符合科技工作“四个面向”、符合我市“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范围、符合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六大行动”任务等,且针对共建领域,在我市有明显优势或成果;二是在运行条件上,具备稳定的运行基础,在我市有固定科研队伍、科研场地、科研仪器设备、运营团队、运营经费;三是在能力建设上,具备引进高水平科研团队开展长期合作的能力,三、申报程序申请团队编制项目(平台)建设(投资、组建)方案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经推荐单位推荐后,提交郴江实验室,线上申请端口:由申请方登录郴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s://chain.czskycx.cn),进入系统在线填写《郴江实验室项目(平台)合作申请书》,并提交附件材料;线下申请:郴江实验室办公室,项目(平台)按归口和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四、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项目(平台)合作申请长期有效,郴江实验室根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成熟一个,合作一个,原则上单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五、咨询及联系方式郴江实验室:0735-2882780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惠泽路36号郴州市科学技术局326室郴江实验室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