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街):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3〕42号)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同安区2024年商品有机肥补助资金42.70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本次下达资金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市专项“商品有机肥补助(市级)”项目分配下达,资金款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科目,纳入2024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库名称统一为“商品有机肥补助”,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特此通知,(联系人:杨东铭联系电话:7022252)附件:1.同安区2024年商品有机肥补助项目汇总表2.同安区2024年商品有机肥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3.同安区2024年商品有机肥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