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措施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3〕12号)《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关于加快落实全州就业补贴政策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现拟对邓小梅等13人符合补助条件的来鹤人员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合计13000元,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8-5292252、5282607,附件:2024年首次来鹤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花名册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