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白山市江源区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白山市江源区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若干措施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制定如下措施:一、发放购房贷款贴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1%财政贴息(最高贴息1万元/年),(实施部门: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二、降低购房信贷门槛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实施部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源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区住建局)三、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不论是否已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住房,(三)个人住房贷款期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和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五)开通“商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部门: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源管理部)四、支持住房换购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实施部门:区自然资源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源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区住建局)六、鼓励人才购房定居引进人才以本人身份在引入地购房的,(实施部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七、发放住房消费券面向在区内购房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