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务外网建设、使用、运维、安全管理等单位,凡接入县政务外网的单位、提供县政务外网网络接入服务的单位、直接或受托开展运维管理的单位,第四条县政务外网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运维、保障安全”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县数据局作为县政务外网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县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及互联网出口的建设、扩容、运维及安全管理,县政务外网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运维工作,负责本单位局域网和接入县政务外网的信息系统安全,第三章运维管理第八条管理单位负责对本县政务外网骨干网络的交换机、防火墙、日志审计等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第九条管理单位应做好安全保障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按照信息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和上级政务外网管理单位的要求做好县政务外网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第十二条管理单位应加强县政务外网运维力量统筹,向管理单位提出接入县政务外网申请,第十六条管理单位部署在各使用单位的县政务外网网络设备,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县政务外网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第二十一条管理单位应当防止县政务外网设备外向攻击本级以外政务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