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2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八条措施为加大力度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二、发放在榕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首次参保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三、提供来榕求职实习免费住宿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四、在驻榕院校建设毕业生就业驿站在驻榕院校建设“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驿站”,强化在榕院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系列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五、强化求职能力实训和技能培训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七、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持续开展“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计划,并按每人最高l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八、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通过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的方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常态化参与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