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征集遴选公告根据《南漳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南漳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县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根据《南漳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南漳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原则上委托南漳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人管理,支持南漳县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的政府投资基金,二、征集遴选目标县引导基金采取委托管理运营模式,遴选1家国内优秀的专业管理机构受托管理南漳引导基金,基金投资交由专业基金管理机构运作,具有丰富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经验,优先选择社会募资能力强、资本运营经验丰富、有产业资源导入能力和充足项目储备的管理机构,应与国内投资机构、产业资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合作发起设立投资基金不低于10支,四、申报要求县引导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县财政局)负责此次受理申报和组织遴选工作,由南漳县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最终确定1家公司作为县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附件:南漳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样本)南漳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委会办公室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