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补助情况的公示根据《九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及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六批)的通知》(九财农指〔2023〕79号)等通知文件安排,积极组织各类经营主体申报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等补助项目,按照彭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局班子会议初审同意后,现将有关资金使用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对其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彭泽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质疑和举报,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核定,联系人:王静林,电话:0792-5667400,附件: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