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乡(场、区)镇农办:为进一步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市级示范社、示范场的认定,现将《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九农局办字〔202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农办高度重视市级示范社、示范场的申报评定工作,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县级示范社、示范场积极申报,同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照市级示范社、示范场的评定标准,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于1月20日前提交《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附件3)或《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附件5)等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农业农村局,邮箱(pzjgz@163.com),附件:《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