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办公室: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德安县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的通知》(德农字﹝2024﹞28号)要求,经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各乡镇推荐上报,通过专家评审,认定德安县星豪农业专业合作社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4年度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德安县吴山镇红桥原生态种养农场等8家家庭农场为2024年度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特此通知附件:1、2024年度德安县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2、2024年度德安县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德安县农业农村局附件1:2024年度德安县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7家)1、德安县星豪农业专业合作社2、德安县琼芝芝麻种植专业合作社3、德安县诚诺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4、德安县大亿种植专业合作社5、德安县郑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6、德安县源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7、德安县众兴农业专业合作社附件2:2024年度德安县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8家)1、德安县吴山镇红桥原生态种养农场2、德安县保长农场3、德安县金红家庭农场4、德安县启银生态农场5、德安县团山蛋鸡养殖家庭农场6、德安县荣华蛋鸡养殖家庭农场7、德安县金元家庭农场8、德安县柒彩赣鄱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