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一、项目及资金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二)项目实施地点振兴区辖区内(三)项目建设任务1、计划用于产业类项目960万元2、计划用于民族文旅类项目65万元3、计划用于基础设施类项目200万元(四)项目补助标准申请实行全额补助(五)资金来源及规模2025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225万元(六)项目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1月(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振兴区民宗局,项目责任人为振兴区民宗局民族工作负责人,(八)绩效目标根据所批复实施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设定绩效考核目标,使各族群众受益,作相应调整,四、项目资金使用保障措施(一)规范资金管理,按照中央、省出台的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市、县关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资金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民宗部门加强过程监管,(三)加强实施监管,项目实施地所在乡镇、部门配合民宗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管理,项目设计、监理、审计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保障项目落地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