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58号)文件及市政府九届第27次市长办公会会议要求,现将2024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下达给你们,非部门预算单位的2024年省级资金下达给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根据《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4号)、《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号)、《江苏省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号)、《江苏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号)、《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4〕8号苏财农〔2024〕14号)以及《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淮农发〔2022〕45号)等规定执行,农业农村部门要尽快提交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三、各区要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1、2024年度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1-2、2024年度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绩效分配表,2、2024年第三批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和绩效分配表,3、2024年第三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和绩效分配表,4、2024年第三批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和绩效分配表;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9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