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品牌推广支持(一)鼓励举办重大时尚活动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在龙华区举行的现代时尚领域高端赛事、新品发布会、订货会符合重大时尚活动条件的,第六条对外拓展支持(一)鼓励现代时尚企业参加时装周活动1.对于龙华区现代时尚产业核心区域内的现代时尚企业参加伦敦、纽约、巴黎、米兰四大国际时装周(节)发布活动,(二)支持建设公共时尚空间对在龙华区现代时尚产业核心区域内建设公共艺术空间、发布空间的相关企业或机构,每家企业或机构年度支持不超过2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25万元、15万元奖励,分别按每集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出品方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给予园区(基地)运营主体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或配套文化活动项目资助,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第五章其他支持措施第十二条企业发展支持(一)支持企业高成长发展1.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现代时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每增长100万元(含)的给予1万元奖励,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每增长100万元(含)的给予1万元奖励,(二)支持建设大浪时尚产业数字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