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截至2023年底,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政策条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金额信息,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稳岗返还信息进行确认,无异议后经办机构将进行公示并发放资金,现因部分用人单位相关发放信息不完整,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告:一、对已登记银行账户信息但无联系方式的用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实行公告确认,经办机构将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二、对无银行账户信息的用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11月14日发布的梅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公告(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xwzx/rsyw/content/post_2698980.html)进行线上或线下确认,将视为放弃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单位可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进行线下申报,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审核发放,附件:1.梅州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已登记银行账户信息但无联系方式的用人单位名单2.梅州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无银行账户信息的用人单位名单3.梅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