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商务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发改委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25年市级猪肉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商运〔2024〕12号)文件精神要求,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于2024年12月13日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承储条件进行了评审,根据相关要求,现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6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名单:新乡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监督举报:商务局机关党委纪委电话:3699362业务咨询: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电话:3699728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