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智能算力产业运行监测、资源统筹等工作,及时准确动态掌握全省智能算力产业发展情况,现就开展智能算力产业运行监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市工信局、青岛管局和各市通信发展办负责组织本地区智能算力中心开展智能算力产业运行监测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填写智能算力产业运行监测表,由青岛管局(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和市通信发展办(其他市)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填报,3.各市工信局、青岛管局和各市通信发展办要督促本地区相关单位做好算力稳定运行管理和监测,4.各市工信局、青岛管局和各市通信发展办要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各市工信局、青岛管局和各市通信发展办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大智能算力产业运行监测工作力度,共同推动我省智能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认识做好智能算力产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市工信局、青岛管局和各市通信发展办要加强对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的督导检查,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含基础电信企业)要按时保质完成算力基础设施登记、统筹监测等工作,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将定期发布智能算力产业监测情况。